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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爪爷传奇-第五章 掘墓迁坟


半夜时分,白兔子寡妇、肉千金、鸡爪爷一行人在狼爷的马车店准备停当。   “今夜,我在这里做法,你们小两口上路办事情,快去快回!”鸡爪爷打开一本羊皮图书,“千金娃赶马,白娘子坐车,天亮时回来,一路上会有鬼魅迷惑,千万不可有丝毫贪心!”   既然自己已经开始喜欢这个耐打的壮汉子,白兔子也不太介意人家说两人小两口。两人都黑夜黑裤,白娘子还把头发也用黑巾包裹起来,两个人的脸面都用黑布蒙住,之流两个鼻孔进出气息。   刚开始,马车徐徐而动,后来慢慢快了起来,越来越快,而且摇晃颠簸得厉害,白娘子下意识抱住肉娃硕大的身躯,感觉到很安全,很踏实,这种感觉已经许久许久没有过了。   白娘子的父亲文武双魁,也就是所文武双秀才,母亲也是本地望族之女。可惜的是,到了清末,中个举人甚至考个进士都已经不再吃香,在西学逐渐为精英阶层洗髓之后,凭着八股文和冷兵器,靠着文魁武魁的荣誉,混口饱饭倒也没问题,混个有脸面的乡绅到还可以,可是要过使奴唤卑,想都别想。   后来,随着大烟的流行,士绅阶层更加速度地没落,白家也不可幸免:土地房产都随着大烟土烧出的白色烟雾成为他人的东西,到后来,还把女儿卖给骡马贩子。   不过那贩子人倒也不坏,虽然经常逛窑子,也在口外养蒙古女人,但也不是完全不顾家,对自己的婆娘还过得去,对娃娃们也勉强算称职的爹了:衣食不缺,还每年出三斗大麦供娃娃们上私塾。如果不死,还说要把一家搬到兰州,让娃娃们上完校(完全小学),完校毕业,据说就相当于考中了秀才啊。死鬼还说,如果娃娃们争气,就送他们去兰州中山大学,然后出国留洋,到那时,苦日子就算熬到头了。   可是,现如今,这一切都成了雾中的玫瑰花,坝子里的圆月亮,可以想象,却再也没有希望变成真的。甘肃青海这一带,虽然没有东半个那么兵祸连连,也比新疆太平许多,但是完全小学并不是很多,整个平番县,也只有县城和红城子各有一所而已。   据回来的伙计说,那死鬼是因为花柳病丢了性命,临死前下身就已经烂掉了。他自己也知道快死了,可就是不甘心。听说中央军那里有一种叫做青霉素的药能治好这病,可那是小小的牲口贩子所能弄来的吗?再说了,中央军远在陕西,即便人家原意救命,也来不及啊。所以,那死鬼不甘心死也没办法,还是要在口外做孤魂野鬼。   其实,这所谓的口外,距离秦王川并不是很远,平时马车帮们半天也就到了长城脚下,再走半天就是戈壁滩和草原交错的蒙古高原,也就是大家经常说的口外。白兔子前夫病死的地方,大致是现在甘肃省和蒙古国的边界地区。   实际上,在肉千金生活的那个年代,就已经有了蒙古国。因为天朝红蓝两个大家族以及另外一些小家族内讧不止,加上东洋人的入侵,祖国秋海棠叶的领土,被北极熊生生撕扯下一大块,成了今天瘦公鸡的样子。于是,本来还算内地的甘肃,变成了边疆。   闲话少叙,单说白兔子和肉千金两人乘坐飞上了天的马车,一顿饭的功夫,就慢慢落地,停在一个沙丘的前面。而这时候,被白兔子紧紧抱着的肉千金却还没有享受够,也不言语。   "到了?"白兔子松开肉千金的身体,去掉裹头的羊毛围巾。抬头看天上挂着的圆圆的月亮,又看看面前这膀大腰圆的汉子,感到一种从来不曾有过的踏实。   "到了。鸡爪爷当着我们俩的面,在天书里的图里指的地方,很像这儿。"说着话,肉千金就从车上取下一把鐝头,垉起那个小沙丘。大约一个时辰左右,鐝头碰到了一点障碍物,于是,这汉子便趴下用手挖。   "牛皮。鸡爪爷说得没错。"肉千金说着,手并没有停下来,"好像是尸骨袋子。"   这时候,启明星已经开始亮了,也顾不得许多,两个人赶紧把牛皮带放在马车上。白兔子从怀里取出临行前鸡爪爷给的红毛,吼一声"走",马儿又飞奔起来,不一会儿,飞沙走石,白兔子感到,这些东西打在身上很疼。而肉千金,则脱掉羊皮袄子,披在白兔子身上,又把这女人拉到身后,用血肉之躯挡住砂石,白兔子顿时感觉好多了。   而这时候,肉千金却着实感到难受,砂石击打到还能忍得住,问题是喘气很困难,只能用一只手臂挡在脸前面。   对肉千金来说,这一趟出口外,比平时走趟新疆红庙子都辛苦。平日出行,熟门熟路,又是很多同乡一起走,不确定的东西很少。偶尔也会遇到狼群,土匪等,都有办法应付,毕竟前辈马车夫门传下来很多经验,几乎所有的意外都可以勉力应付过去,自己的伙伴中从来不曾发生有人出去后回不来的情况。   马车终于穿过沙尘暴区域,眼前出现一座土城:没有护城河,黄土夯的城墙,就和玉门关残迹差不多,不过这里车水马龙,好不热闹。城门口有拿着长戟的士兵,看上去很威武,不过个头稍微矮了一些。那些人见到马车前来,便迎了过来,单腿跪地,右手护胸,恭敬地呼:“陛下来了,这下我们都有救了!”   这是不是在戏台子上?肉千金也会吼两嗓子秦腔,最拿手的就是《火焰驹》中那位骑快马搬救兵的武将,可这里人的打扮明显没有戏台上那么高大上啊。   正在此时,远处尘头大起,门口站岗的几位战士赶紧把肉千金他们簇拥紧城里。然后,也没有统军将领,士兵们自发排列成队列,拿着长矛,涌出城门,与前面功来的敌方士兵混战到一起。   肉千金发现自己这一方的士兵都黑盔黑价,而敌方士兵都红盔红甲。东数量上看,进攻一方占据绝对优势,但是防守一方扼守两道土崖之间的要冲,对方人多地优势一时半会发挥不出来。   还有一个奇怪之处,双方都是近身搏斗,没有任何一方使用弓箭等远程共计武器。   更不可思议的是,身边的白寡妇居然被众人簇拥到中间,坐在一个土台子上指挥战斗。   猛然间,肉千金有所醒悟:这一切都是虚幻的,也许正是鸡爪爷警告过的诱惑之一。   于是,赶紧从腰间取出鸡爪爷给过的一个令牌,咬破无名指,将几滴鲜血洒在令牌上。顷刻间,眼前的场景全部还原,只是自己和白寡妇的身边都爬满了黑色的大蚂蚁,所幸没有爬上两个人的身上。在马车前方不远处,有一些黑蚂蚁和红蚂蚁在厮杀,很多蚂蚁抱团滚在一处,分不清哪些是敌方,哪些是我方。   “撒豆成兵!”肉千金耳边响起鸡爪爷尖利的声音,于是赶紧把手探进麻布口袋,抓出一把沾满焦糖水的豆子,往远处抛洒,也特意忘旁边的蚂蚁洞口放了一大把。   慢慢地,那些扭打在一起黑蚂蚁和红蚂蚁分离开来,红蚂蚁去身后搬豆子,而黑蚂蚁在会自己洞口,把洞口扩大,然后把豆子一个个往里搬。   肉千金赶紧把仍然睁着漂亮的大眼睛、处于催眠状态的白兔子寡妇从黑蚂蚁洞口抱上车,按照鸡爪爷所教,念一句回家的咒语,马车立刻飞了起来。为了避免再被迷惑,肉千金索性把两个人和一匹马的眼睛又用写满了咒语的麻布包了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也不知飞过了多少座山,多少条河,马车终于从空中降落下来,稳稳地停在倒出飘散着熟悉的糤饭的气味。   “不错,我们大家都很幸运!”耳边传来鸡爪爷的声音,头上的麻布也被摘了下来,“先吃些糤饭,过一会我们一起接着干活。”   枣红马也被马车店伙计牵去喂草料,这下,狼爷特意为这匹特别能耐冷、耐热、耐旱、耐饿得马儿准备了几块熟豆面作的豆饼,那马儿一定喜欢,说不定还盼着下一次同样的工作,可是,这种事情,那里会有下一次嘛。   看着肉千金和白兔子豆狼吞虎咽地吃糤饭,兆龙有些心疼,悄悄冲着两个人点了点头。   狼爷只是吩咐自己婆娘不停添饭。   “我吃饱了,大家都吃饱了吗?”鸡爪爷伸出长长的舌头,把碗舔得干干净净;兆龙舌头比较短,从小就不会舔碗,在这方面,一直有些自卑。   “那我们开始和狼爷一起验尸吧,看看你们搬来的,是不是驴蛋娃。”鸡爪爷搬过那个大牛皮袋子,先点上一炷榆树皮做的香,然后又向袋子上喷了几口酒,戴上皮手套,用剪羊毛的大剪刀剪开那个牛皮袋子,里面漏出一缕头发,白兔子的心一下子提刀嗓子眼:那红棕色的卷曲头发,在天朝人中间,并不是很常见,可是这种头发,对于白兔子来说,却非常熟悉。   随着大剪刀喳喳喳的声音,一具干尸出现在众人眼前,尸体的心口位址,还插着一把生了锈的剔骨刀。   “龙爷,冤枉啊!”兆龙的耳边又响起那次在捡柴井附近听到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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